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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委编办举办全县涉改部门(单位)“三定”工作培训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2-28 】 【选择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靖远县机构改革方案》,稳妥推进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制定涉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228日下午,经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县委编办举办了全县涉改部门(单位)“三定”工作培训会。

会上,县委编办副主任吴登瑞同志就“三定”规定的拟定原则、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说,并对各涉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拟定和前期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一予以解答。 

会议强调,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及省市机构改革精神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举措,是机构改革的实质性阶段。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涉改(部门)单位在拟定“三定”规定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总体原则,吃透细节,以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靖远县机构改革方案》为总依据和总遵循,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科学合理制定“三定”规定,确保各涉改部门(单位)“三定”工作高质量圆满完成。 

会议由县委编办主任金满谦同志主持,各涉改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工作业务负责人及县党政群机关“三定”审核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题组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