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更多重点专题

靖远县委编办“三项措施”推动 乡镇赋权事项自查自评工作落地落实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6-06 】 【选择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了解目前赋权工作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县委编办“三项措施”扎实开展乡镇赋权自查自评工作。

一是高站位部署,开展赋权事项自查评估。2020年,我县制定了《靖远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将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12个部门涉及的共215项赋权事项下放到乡镇。2022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下放乡镇的赋权事项进行了评估调研,经梳理,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3个部门共6项(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5项)赋权事项乡镇承接有困难,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收回6项赋权事项2024年,为精准掌握乡镇对赋权事项的承接情况和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情况,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我们以赋权事项的专业程度、承接能力、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以及处罚与监管衔接,结合赋权前后的执法情况等为指标,再次对209项行政执法赋权事项逐项进行自查评估。5月初,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乡镇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提醒》,明确要求各乡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把开展好乡镇赋权自查评估工作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对下放给乡镇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00项行政处罚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精准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自查报告,摸清乡镇赋权事项具体承接情况,推进乡镇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切实为基层减负、赋权、增能。

二是全方位推进,有序推动赋权事项落地落实。各乡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照《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门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靖远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关于暂时收回县卫健局等3个部门下放乡镇6项赋权事项的通知》内容,对已下放的209项审批服务执法事项,逐项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提出哪些事项基层承接后运行良好,需要继续保留;哪些事项专业性强,经评估基层无力承接,需要调整上收;哪些事项基层迫切需要但目前未下放,需要新增下放。

三是多层次研判,确保赋权事项提质增效。针对各乡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赋权事项调整意见建议,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密切沟通协作,结合靖远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综合各个层面意见,逐项分析赋权事项行权情况、分类提出评估意见、分析说明原因,建议将赋权事项清单进行调整,上收交通运输、农业等2个领域专业技术强、取证难等承接不住的行政许可类事项3项(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事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核发事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事项);上收行政处罚类57项(其中农业领域35项、交通运输领域3项、水利领域5项、林业和草原领域14项)。建议对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149项行政执法事项保留并赋予乡镇实施。

下一步,县委编办会同县政府办、县司法局与12个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明确承接履职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厘清职责权限,做好对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