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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11 】 【选择字号: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措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四)负责协调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六)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名称规范使用。

(八)监督检查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县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县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