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编办认真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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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编办按照全面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多措并举进一步理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科学配置人员编制,近期对各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了反复研究,认真修订。
一是端正“原则框架关”。部门“三定”工作正式启动前,县编办对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重点问题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确定部门“三定”规定原则框架,把部门对“三定”规定工作的关注点,从要机构、要职数、要编制,引导到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和强化责任上来。
二是端正“统一协调关”。在各部门“三定”规定意见拟订过程中,县编办严格按照政策,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以调查研究、实地摸底、部门联合座谈会为依托,反复沟通,认真审议和征求部门反馈建议,提出修改意见,拟订部门“三定”规定草案。
三是端正“实施协作关”。县编办在与各部门沟通的基础上,耐心解释,牵头协调争议事项,做好划入划出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等工作,切实做到有序交接、平稳过渡,确保各部门在新的“三定”规定公布实施后,及时按照新规定尽快到位运转。